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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說過:「人生的過程無論如何?無非是換得一個甘願!」,那要如何才能甘願?答案是:徹底的明白。徹底的明白一切現象就都只是因緣生滅的過程並接受此一事實,也就是佛法所謂的「明」,人才會真正的甘願。(智眼如是說)2024/1/7

 

*對有心滅苦的行者而言,實質有效的修証並不是費盡心思的去探求或追尋涅槃境界,而是時時去覺察、瞭解、掌握自己的煩惱究竟是怎麼來的!(智眼如是說)2024/1/1

 

*曾有法友對我說:一切法如夢幻泡影。我說:對!然後呢?法友接下不去卻又心有不甘的說:當下生,當下滅。我說:既然這樣,那你說這個幹嘛呢?法友接著支吾其語不知所云。

「一切法如夢幻泡影」接著是「應作如是觀」,而之所以要「作如是觀」的目的就表示要有這樣知見才是正確的,但自己尚無法真的這樣,所以要學習如是觀才真的能「就這樣」!(智眼如是說)2023/12/19

 

*雜阿含360經世尊告諸比丘:「若思量,若妄想者,則有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世尊在此經文中明確的表達是有「思量、妄想」才會有「結使」攀緣於「識」而有生死輪迴的現象。至於「識」僅是被攀緣的對象並非輪迴的主體,之所以「入於名色」是因為「識」(知覺)是名與色活動連結的關鍵,也就是身(物質)與心(精神)的活動是需要依靠「識」來連結才能起作用,若沒有「識」的知覺作為連結就沒有身心的活動了。所以生死輪迴的重心是在斷除思量與妄想,也就是斷除慣性的執取,「識」只是業力輪迴的媒介而非主體。(智眼如是說)2023/12/14

 

*無論真善美或貪瞋痴都是人們自己的添加,所以分別爭執都是各自意識形態價值觀在爭執而不是現象本身會有爭執。而絕大多數的添加都是來自約定俗成的價值觀,這個層次的添加較容易覺察,但源自人性本能欲求的添加就不容易覺察如真善美的利益眾生或貪瞋痴的擁有與執取。而最深層的添加就是「存在感」,也就是「我見」,而有「我見或存在感」的添加就會有「求生、求存、求再生」永恒的需求,於是引生慣性的執取,又因與現象不符而引生憂悲苦惱純大苦聚。

 

所以真正滅苦的修証第一要務就是覺察添加,接著停止添加,這就是斷苦緣得心解脱的修証。若再進一步覺察發現原來連「我存在」都是一種添加那就是破無明而明了,這就徹底斷苦因了。(智眼如是說)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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