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經論當誡慎恐懼

 

詮釋經論當誡慎恐懼,高中時同學間一則對孔子所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轉譯令人記憶深刻。

 

此話的意含從正面的解釋:「自己所厭惡的事物,不要加諸在別人身上」,轉為:「自己所不要的,就不要加在別人身上」再變成:「自己所不要的,也不給別人」,最後的結論是:「自己不要的,他人也別想」完全負面的詮釋!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但就字面一再的轉譯有錯嗎?同樣為達成目標的合作,可形容為志同道合,也可說是沆瀣一氣。話是在人講的(台語) ,可見語言的歧異性,真是很難還原當初本意。

 

佛法本是釋迦牟尼佛依據緣起生滅的現象事實為法則,而體得滅苦的經驗。藉由語言、文字留傳流佈,目的在讓後人得以由「經典」的導引,實踐以複製滅苦的經驗,免除摸索的時間及避免錯誤的陷阱。就如同科學實驗的記錄一般,提供給後人檢視並重現實驗的結果。

 

但由時空背景的流轉,語言、文字本身的用法及意含也會有不同的變化,何况再加上多種不同語言的傳譯,是否能正確的解讀「經典」的原意確實是一個大問題。於是歷代都有祖師大德依自身的理解與體驗詮釋「經典」而成「論」,以便提供大眾能「正確」解讀經意,立意本是良善。但也因各自的見解不同,加上弟子們各自的認同與擁護而形成思想不同的宗派。「見合同解、戒合同修」,既然見解不同「佛法」分流分系各修各的法是必然的發展。

 

雖然詮釋翻譯者也是經由自身的「體驗、見地」以當時代的文化背景重新闡述「經典」的本意,然而「體驗」會不會是自由心証,自以為是的體証呢?「見地」是不是符合自己深沉而不易察覺的預設立場呢?事實上從佛法宗派思想分流史可明確的驗證上述的疑慮是存在的!

 

佛法各宗派的思想都有明顯的演化痕跡,有的詮釋者還會增減修改經文以符合自意,這樣經過重重的增減詮釋後的「經論」,對比原始的「經典」真是面目全非南轅北轍了。更甚者是吸收佛法,斷章取義混雜自己的思想,自創一套理論自成一派。最後的結果當然是各說各話,各修各的法!

 

為何會如此呢?暫且擱置佛教與印度各教派思想、信仰的混雜不談,單就有「我執的人性」來探究,較能清楚的掌握瞭解佛法為何會如此演變!

 

應先瞭解的是,世尊之後的佛弟子基本上都是「聲聞」佛法,法依自依而修行的行者,也因此在實際的修持上,多數都是已先有「緣起」、「無我」的答案,然後再去檢証答案的正確性!這本是正常的途徑,但問題也是在此,原因是知道不等於做到,阿含經就有知見緣起的行者明確的表明自己不是阿羅漢,並以見井水並不等於喝到井水來比喻。

 

但卻有更多的學佛者會不自覺的將「知道」當成已「做到」,這樣的行者一旦詮釋「經典」就會以己意去詮釋經意,就在有意無意中偏離了原旨。因為這樣的「知道」是聞思理解再加上部份的體驗而來的,而非是現量的體証,是含有推論及預設的成份。

 

例如無病才是健康,有錢才是富翁,健康、富翁都是用來形容表達實際上無病、有錢的狀態,但字意的詮釋上卻會讓人誤解為只要讓我擁有健康就能無病,成為富翁就會有錢,當然這已有內含人性執取的成份。

 

再者,單純的滅苦之道對尚未現見緣起的凡夫而言,未能滿足「常樂我淨」的人性需求,也未能完全解釋宇宙的真相、人生的遭遇……等等欲求。為達成弘化自宗的目的,隨順人性的詮釋也會自然的滲入其中,「先以欲勾牽,後令人佛智」是佛法演化必然的融入的方便。實際上,世尊所宣說的法在當時代也是屬新興的宗教,除了少數的用語是佛所創說,絕大多數的語詞都是延用當時婆羅門教及印度日常生活的用語,但付與不同的詮釋,導引人們趣向佛道。

 

但也因人性的需求及對抗其他宗教而引入的方便,使佛法偏離原本滅苦的主旨,更不妥的是為建立自宗的威信隨己意增減修改並藉由經典的詮釋取得「話語權」成為佛的代言人。

 

那麼就不該詮釋經典嗎?其實也不然,除了因正確的詮釋能讓人易於理解領悟典經的旨意外,立基在「依此故彼」的緣起法上,佛法有一演化的趨勢就是將佛法的苦集滅道修証的根本原理,融攝於普羅大眾的日常生活與信仰中,使人們能在潛移默化中獲得「苦滅」的利益,這可能也是大乘佛法興起的原因之一。

 

畢竟並非人人都能理性的觀察、思維、修持苦集滅道而趣向涅槃,而止息貪瞋的「涅槃」對人們卻又有無可比擬的吸引力。但是人們的感性需求卻往往又大於理性的抉擇,如何能讓人在感性中取得理性的平衡是一大難題!

 

佛法在實際的演化中詮繹或修改經文尚屬輕微,更甚的是直接創造經論,中國或印度的佛教做法皆如出一轍。所以有人經考証的「偽經」是一大堆,但也都收錄於「大藏經」,也真是難為了現代學佛的行者!那麼現代的學佛者如何面對各種不同「浩瀚的佛法」呢?

 

其實世尊早在「葛拉瑪經」就明確的提醒:不要因傳說、傳统、流行乃至宗教經典就信以為真,不要因符合邏輯、哲理、常識推測、自己的見解就信以為真,更不要因名師、宗教師或導師就相信他的說法!應該思維、體驗在實際上對自己確實有益才相信奉行。但多數的佛教徒都是因符合邏輯、哲理、自己的見解或因宗教師、導師乃至經典所說就奉行,很少有思維、體驗於自己的「苦滅」是否有實質的益處?

 

實際上,修行應是以經論法義為「法依」,法次法向的逐步增上實驗,也就是「自依」,更應該以自身的實際苦滅的經驗反向檢視經論是否正確,同時也在比對自己的知見修持是否符合經論的原意!「真實觀故,生聖智慧。聖智生已,還燒實觀」,是事實現象的真理就不怕檢驗!畢竟不論是修証的佛法或是信仰式的佛法都應該是能現量滅苦的,否則就該反省自己所信仰修持的法,是否只是驢子前的紅蘿蔔,永遠是看得到卻吃不到?

 

有個趣話是說有個裁縫師宣稱:當年梁山伯與祝英台樓台會所穿的衣服,就是他設計裁製的。不信?你去問問看!另一天文師則說:他確定天上的星星總共有十兆零八十八顆,一顆不多,一顆不少!不信?你自己算算看!若遇到這樣的裁縫師或天文師時你將會如何呢?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也在嚴肅的議題中搏君一笑。以上,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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